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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12-08  浏览次数:1569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适应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试点需要,我院将办公地址由原来的共和二路4号整体搬迁至白云大道南788号临时租赁的办公场所。12月4日至6日,已完成法院整体搬迁工作。目前已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为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院党组事先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是科学制定搬迁方案。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搬迁细节问题,制定详细搬迁方案。将搬迁工作划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准备阶段:特别要求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机要、人事和财务岗位必须将案件材料及机要、人事和财务资料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专门装箱并指定专人负责;其他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办公用具和个人物品按人员装箱入袋。实施阶段:案卷及机要、人事和财务等重要材料由院警车先行搬运,法警押车,各部门派专人随车负责材料的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其他物品由搬家公司托运,按部门装车并指定一人押车监管。同时,对搬迁当天的车辆使用、人员就餐等具体事项都进行详细安排。由于搬迁方案周密、具体,大家行动有序、从容应对,确保了全院各类材料和物品的安全到达,未发生物品丢失现象。

       二是全面加强安全保卫。强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人员对主管部门、本部门和本人的案卷材料、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搬运过程由法警和责任人全程跟车监督,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搬迁前对白云大道南办公场所的消防、电力、用水、防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法警队和保安人员提前进驻。搬迁后,各楼层楼梯口都安排一名保安立岗,从而确保了新办公场所的安全。

       三是强化突发事件处置。细化完善搬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搬迁工作流程和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在两天的搬迁过程中,没有出现突发事件。

       从12月7日起,我院大部分干警迁入新址办公。由于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的改造还在收尾阶段,因此,目前立案工作和刑事、民事的庭审活动仍在原址进行。同时,院党组注意作好与业主方广州军区空军后勤部的协调工作,确保干警食堂和大门改造工作的顺利施工,并将按期投入使用。

      此次顺利搬迁办公场所,标志着广州铁路法院已为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工作完成了最为重要的一步。我院将以新办公场所启用为契机,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