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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华南理工大学构建交流合作体系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52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与华南理工大学构建交流合作体系

 

3月13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吴家清教授、程关松教授、谢惠加教授一行4人来到我院交流工作。期间,徐院长一行参观了我院立案大厅及诉讼服务中心,并与我院召开座谈会。会上,双方就开展“院校合作”事宜进行了交流沟通。我院蔡才昂院长、政治处喻冬福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我院蔡才昂院长首先向法学院徐松林院长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蔡院长指出,法院在法学理论研究上需要与大学进行交流和探讨,也有责任与高校共同培养法律知识技能与法学精神均合格的司法人才。

法学院徐松林院长介绍了法学院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对法院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与法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对法学院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确定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共建实习教育基地。法院接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实习生。每年为其本科大学生安排不低于2个月的实习实践工作,选派骨干法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二是建立法官与法学专家互聘机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将聘请若干名我院法官担任校外硕士生导师。按照“一对一”硕士培养计划,由校外导师将学员带入审判一线,参与指导学员的实习、调研、论文选题等工作。一方面拓宽硕士生的培养渠道,另一方面让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为他们的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支撑,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我院根据审判需要可聘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到我院进行授课以及挂职锻炼,协助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审判理论和实务研究,推进办案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三是建立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法院要与高校合作,进行合作调研与课题研究,并联合申报各类课题,将法院实践优势与高校理论优势相结合,形成成果,为司法审判、社会治理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互动交流教学培训机制。法学院设立培训基地,承担法院新进人员培训、法官进修等。定期共同举办法治论坛,邀请法学教授对一线法官进行法学理论前沿和最新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同时,法院可以每年选取一定数量典型案件在法学院开庭审理,选派优秀法官参与模拟庭审,并进行点评,更好的让学生通过观摩学习,将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升实践水平。

最后,双方都表示要本着实用、共建和双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合作加深友谊,完善合作交流机制,尽快落实协商举措,推动院校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共同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