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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仍获原告赞许 我院法官收到感谢信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54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驳回起诉仍获原告赞许 我院法官收到感谢信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却给法官发来感谢信?近日,我院行政一庭黄海丹法官收到了(2016)粤7101行初1970号案件原告潘秀薇送来的一封特别的感谢信,信中对我院依法办案、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以及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深感赞赏并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案是原告潘秀薇起诉被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潘秀薇所诉的房屋于1996年因城市房屋拆迁被拆除,至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协议,潘秀薇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裁决,但至今未有结果,潘秀薇为此起诉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案件经审理后,我院作出(2016)粤7101行初1970号行政裁定,驳回潘秀薇的起诉。

虽然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潘秀薇却在收到行政裁定书后寄来了一封感谢信。她说自己为解决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奔波十几年,虽然本次未能胜诉,但我院法官和书记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却让她十分感激。开庭前,她曾两次到我院递交材料,书记员都耐心细致地予以接待;开庭时,法官也给予了她充分陈述情况的机会,说到动情处,她在庭上流下了泪水。

潘秀薇还在我院《廉政与作风评价卡》上写道:“原告对该案的主审法官黄海丹审判长依法办事、认真负责、廉洁办案的工作作风深感谢意,多谢!并以表扬!比(给)掌声多谢!原告对书记员罗舒婷热情耐心多谢!并以表扬!”短短几行字间,表达了当事人对我院法官和书记员工作的高度认可和由衷的感激之情。

收到感谢信,黄海丹法官谦逊地表示:“对于我们的法官来说,无论有没有当事人的赞扬,我们的法官都会一如既往的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小小的一封感谢信,背后折射出的是我院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工作作风,体现的是情系天平、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的是干警队伍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优秀风貌,营造的是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