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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0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27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孙立兵

本院审理原告谢艳花与被告孙立兵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10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办案监督卡。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32000元;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639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法院联系人:钟润怡  020-37897308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