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10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27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公 告
孙立兵:
本院审理原告谢艳花与被告孙立兵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10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办案监督卡。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款项32000元;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法院联系人:钟润怡 020-37897308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