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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498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30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刘建生、谭碧、余庆华、范斌、刘欢欢、门建波、黄楚娜、黄伟强、第三人德盛(广州)运输有限公司:

原告叶军辉与被告刘建生、谭碧、余庆华、范斌、刘欢欢、门建波、黄楚娜、黄伟强、第三人德盛(广州)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49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办案监督卡。原告诉请:请求追加刘建生、谭碧、余庆华、范斌、赵欢欢、门建波、黄伟强、黄楚娜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23)粤71017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6131430分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钟润怡  020-37897308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