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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7101行初350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55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号

2017)粤7101行初3500

案由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类

当事人

原告:朱冬梅

被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拟开庭时间

20171222日上午09:00

承办人

杨忠良

 部门

民庭

书记员

雷皓然

开庭地点

第十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是香港公民,其是越秀区文明路204号房产的业主(该房产已出租),广州市越秀区地税局委托他人向原告就房租税收问题发出《追缴税款通知书》,原告不服,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不予受理,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