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18)粤7101行初201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360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号

2018)粤7101行初2010

案由

举报答复纠纷

当事人

原告:李振昌

被告: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开庭时间

2018523日下午14:30

承办人

虞慧

书记员

陈洁敏

开庭地点

第十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述称,其于2017624日通过12315平台举报被举报人销售床垫产品的网页涉嫌虚假宣传。被告转接到该举报线索后随即立案处理。被告经调查,认为被举报人违法情节轻微,且已主动消除影响,根据相关法律决定对其不予处罚,并作出涉案答复告知原告处理情况。原告不服,认为被告认定事实不清,遂诉至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