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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7101行初301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28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号

2019)粤7101行初3015

案由

诉城管机关不履行查处违法建设法定职责

当事人

原告:肖维

被告: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拟开庭时间

201981409:00

承办人

黄胜

 部门

行政一庭

书记员

田淑娴

开庭地点

第三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诉称广州亨浩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行为,经原告举报,该违法建设案转由被告受理。原告于2019519日收到被告作出的涉案处理情况告知书,被告知目前仍在函询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被举报人的相关问题。原告认为被举报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行政存在故意拖延等不作为的情形,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被告行政不作为,并判令被告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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