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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7101行初4253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42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庭审直播案件

案号

2019)粤7101行初4253

案由

公积金行政处理

当事人

原  告:广州市桦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被  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

第三人:马玉英

拟开庭时间

201991714:30

承办人

黄胜

 部门

行政一庭

书记员

田淑娴

开庭地点

第四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诉称,第三人投诉原告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由被告公积金中心责令原告为其补缴,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补缴决定。但原告认为,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约定不享受公积金待遇,第三人的补缴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两被告的补缴决定和复议决定是错误的,故诉至本院,请求撤销。